第111章 转圜的余地?(2 / 2)

因为前两条证据,说完全是巧合,其实也很牵强。

第一条证据,那弧形,倒还好说,比较抽象。

而第二条证据——

根据调查结果,刑罚者目前使用的九种杀人手法,郑远桥全都处理过相似的案子。

这样的人,全国都找不出几个。

而有作案时机的,只有郑远桥。

如果连这也说是巧合,未免有些说不过去。

而且,就算前两项证据效力低一点,可再结合第三项证据,都指向郑远桥的话……

别说其他人,就算沈庭要给郑远桥翻案,他都不敢想。

而且!

似乎压根也没有必要翻案。

刚刚审讯时,沈庭重新看了郑远桥的资料。

郑队的心理,的确有些问题。

年前,就去看过心理医生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