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八章 君上言有罪,当有罪诛之(3 / 3)

鞠据理力争,言三年孜孜,终成长戟卫;北逐靺丸,西并公孙,东迫玄兔,南下饮马荆湘大江,桩桩件件,无不是汗马之劳也,可有一件一桩为己之私也?所谓谋逆,无稽之谈!

郭涂欲置鞠剡死地,如何听其辩白,动用酷刑,将鞠剡折磨地不成人样。然鞠剡仍字字泣血,据理力争。

入狱折磨八十余日,鞠剡仍无半字招认口供,郭涂给他地笔纸,鞠剡愤而疾书,将自己含冤入狱,被构陷为死罪之种种皆书于其上。

有义盗携书乃出,散播于渤海黎庶。

后沈济舟多次毁尽,却仍毁尽不绝。至今渤海百姓诵之,仍字字血泪也!

时有军师祭酒田翰文、别驾司马祖达授愤而责郭涂言,鞠剡何罪之有?

郭涂顾左而言他,其声不定曰:君上言有罪,当有罪诛之也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