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晋中市《祁县》(3 / 9)
),复置祁县,隶属并州。唐初隶属并州,武德三年(620年),唐廷于太谷置太州,领辖太谷、祁县2县;武德六年(623年),废撤太州,祁县复属并州;开元十一年(723年),改并州为太原府,管辖祁县。五代十国时期,祁县先后隶属后唐、后晋、后汉及北汉。宋太平兴国四年(979年),北宋灭北汉,祁县隶属并州;嘉佑四年(1059年),改并州为太原府,管辖祁县。
金朝时期,祁县改称“祈县”。天会六年(1128年),分河东路为南北二路,祈县属河东北路;贞祜元年(1213年),在县东南团柏镇置帻州,祈县隶属帻州,三年后帻州被撤,改属太原府;兴定四年(1220年),祈县隶属晋州。元初,复称“祁县”,废晋州,县属太原路;大德九年(1305年),改太原路为冀宁路,管辖祁县。
明朝时期,祁县隶属太原府。清朝时期,祁县隶属冀宁道太原府。道光十七年(1837年),荣仁堡郭源逢与城内张廷将合资组成合盛元票号,专营汇兑,此后各富商纷起仿效,共组织票号12家,结成祁县帮,祁县成为当时重要的商业金融中心 。光绪元年至三年(1875 - 1877年),祁县连遭荒旱,饿死人数众多,县城西北有万人坑掩埋死尸,这段悲惨的历史也成为祁县发展历程中的伤痛记忆。
民国初年,因行政建置改动频繁,祁县先后隶属中路道、冀宁道,废道期间则直辖于省。1926年,中共祁县第一个党支部成立,同年6月,共青团祁县支部成立,为祁县的革命斗争注入了新的力量。1937年,山西省划为9个行政区,祁县属第四行政区;1938年4月,祁县改属第三行政区;同年9月,祁县同时属第三、第八两个行政区,境内两个县政府并存。1937年11月初,祁县工人武装自卫队成立,为县内第一支抗日武装,然而日军于11月8日侵占祁县城,给祁县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;同年12月,中共祁县县委组成祁县游击队,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。1939年10月,祁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属晋冀豫边区太行区三专区;1941年1月,成立祁(县)北县佐公署,辖同蒲铁路以北地区,属晋绥边区八专区;1943年,祁(县)北县佐公署撤销,辖区并入同时成立的榆(次)太(谷)祁(县)路西抗日政府,称祁北区,改属晋冀鲁豫边区二专区。1945年8月,祁县抗日民主政府更名为祁县民主政府,属太行行署三专区;1947年1月,阎锡山山西省政府划全省为14个行政区,各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祁县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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