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审讯室(2 / 4)

在钱建设与赵艳红眼里,钱大荣是他们的心头宝,是有些调皮的聪明孩子,在他们的庇护之下一定会有光辉灿烂的前途。不管姜凌怎么说后果,他们压根就不愿意相信。

姜凌淡淡道:“根据《刑法》第134条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判三年以下徒刑。”

审讯室的环境太过严肃,这让习惯搅浑水、耍赖皮的赵艳红有些发怵,但她不肯在这个小女警面前示弱,梗着脖子说:“你别和我谈什么刑法哪一条,什么三年以下徒刑。我家大荣未成年,你们警察最多只能对他进行教育。”

姜凌双目微眯,眼里闪过凌厉的光芒,她抬手指向梁九善:“他也未成年,即使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!”这两个“也”字,姜凌刻意加重了语气。

梁九善还没明白过来姜凌的意思,赵艳红已经紧张地揽过儿子的肩膀,将他护得严严实实:“你瞎说些什么?”

李振良的手心有些冒汗。姜凌今年七月过来报到,满打满算也只入职一个多月。她平时不爱说话,和同事交流用得最多的只有“嗯”、“好”、“行”、“我知道”这几个字。没想到今天一进入审讯室,言辞如此激烈尖锐,听得他有些心惊肉跳。

姜凌提高了音量:“兔子急了还咬人呢,你们就不怕梁九善豁出命来伤了钱大荣?”

赵艳红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,不过是因为他们处于上风。

钱大荣身高体壮,又有几个小弟帮忙,从来只有他打伤梁九善的份,梁九善根本伤不到他分毫。

可是,姜凌话里有话,听得赵艳红有些胆颤心惊。万一……万一这个梁九善逼得狠了真的豁出去了呢?

许是看过太多档案卷宗,与太多罪犯打过交道的缘故,姜凌很懂人性。

在赵艳红这种自私家长的眼里,梁九善一条贱命抵不上钱大荣半根手指头。钱大荣打伤梁九善那是我儿子有本事,可若是梁九善伤了钱大荣那就是十恶不赦。

只有让她怕了、痛了,才会收敛。

梁七巧是个老实人,忙着辩解:“我弟弟很懂事,他不会……”

梁九善却眼睛一亮,立马明白过来,大声道:“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钱大荣你要是再欺负我,我一把刀捅死你!反正你们都说未成年人犯罪不会坐牢,大了不起去少管所关几年,等我出来了照样是条好汉。”

未成年人犯罪,原本是钱大荣身上的保护伞,没想到现在情况反转,梁九善也拿这个做文章,摆出副无赖样,钱建设一颗心顿时提了起来。

钱建设看向梁九善。

梁九善今年十五岁,身形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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