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4章,晚会(一),周诗禾,上天惠赠(求订阅!)(4 / 8)
他是一个爱花之人。
尤其是美丽的花,他无法拒绝,往往能蹲在边上观赏半天,喜欢用手抚摸花瓣,甚至探进花蕊,咦哟!那种一探到底紧凑感就犹如蜜蜂采蜜一样,极度顺心。
静心十来分钟,李恒按照自己的节奏看书,个把小时后,灵感充沛的他放下书本,开始写作。
不知不觉,他已经写到了第33篇章,离预计完本还差9篇章。
这章他主要写的沪市西南角龙华,为了写好这篇,他翻阅了大量本土资料,做到心中有数才敢在原作的基础上动笔。
”…毕竟有一点方便,到时候觉得自己不行了,用不著向殡仪馆叫车,自己慢慢走去就是
笔尖到这时,他忽地想到了那个来沪市第一天就拿沪市殡仪馆开玩笑的缺心眼,也不知道这货在大学过得如何?
是不是还一样潇洒,嘴里一片片我草我草?看来有时间得去瞅瞅他才行。
稍后又想到了高中英语老师,唉,他也想红袖添香啊,没人给自己倒茶了,甚是恓惶。
思维开小差就如同抽空外出逛了趟窑子,裤袋一勒紧,又得暗戳戳回来干正事。
这不,他一写就是一晚上,硬是干了8000来字,还自带修改了两遍。
等到弃笔滚到床上的时候,人他妈的都累傻了!累瘫了!软绵绵的比七进七出茅草屋还没力。
奶奶个熊的!锻炼要加紧啊,光早上跑步还是少了点,得另外弄俩沙包回来才行。
没有负担的一觉睡过去,等到再次睁开眼时,太阳已然西斜,夕阳把房间染成了金黄色。
李恒傻傻地望著天花板,好半晌才回过神,拿表一瞧,顿时哎哟熏天!他娘的这一觉睡得也够久的啊,竟然睡了8个多小时,竟然下午5:17了。
说来也巧,就在他穿衣准备下床时,门外响起了拍门声,并伴随有喊声。
「啪啪啪!」「李恒!李恒!你起来了没?再不起来,我踹门了啊!」「李恒!李恒!你今晚要登台表演啊,快起来!」
是孙曼宁的粗糙声音。
旁边麦穗还在劝,「你动作小点,别把门弄坏了。」
「弄坏了就弄坏了!我还怕他猝死了嘞,昨晚肯定又在通宵写作!这样的男人有屁用,说不定哪天就自己把自己作死了!」孙曼宁说著说著,由于太过担心,准备破门而入。
「哎哎哎!行了啊,老子醒了,别咒我。」李恒朝门喊一句,速度穿起裤子,打开门。
看到他,孙曼宁和麦穗齐齐舒口气。
下一秒,孙曼宁又叽叽哇哇啰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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